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各毕业班辅导员、班级:
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关于“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严格按照川理工学[2013]3号文件四川理工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定办法执行。评定办法如下:
第一条 评选名额
按学校相关文件,优秀毕业生的评定比例为毕业生总数的20%(其中,省级优秀毕业生评定比例为毕业生总数的1%)。
自信学院优秀毕业生共计125人(含省级优秀毕业生6人):
由各班辅导员按推荐 : | |||
蒋小雨 | 李燕 | 杨秀英 | 韦崇岗 |
40(含2名省优) | 34(含2名省优) | 33(含1名省优) | 18(含1名省优) |
第二条 校级、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一)推荐人选应满足《四川理工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定办法》(川理工学[2013]3号)文件之规定。
(二)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秀。学生在校期间须获得校级荣誉称号一次和优秀学生奖学金一次及以上(截止评选为止所获的荣誉及奖励),或省级荣誉称号一次及以上;至评选为止无重修课程。省级优秀毕业生无挂科。
(三)推荐人选根据《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方案(修定)》中专业理论素质(M2)与大学四年的发展性素质测评(D)之和确定。具体计算方法为:
测评总分=M2+D(4)
说明:M2为学生大学四年平均学分绩点*22.25;D(4)为大学四年的发展性素质之和(见学院官网历年公告)。
(四)专业测评与推荐。优秀毕业生按专业根据测评总分进行测评推荐。其中,省级优秀毕业生,由学院根据专业配置及人数进行评审,在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中产生。
第三条 校级、省级优秀毕业生申请步骤及流程
1、凡符合评选条件的自信学院应届毕业生向辅导员老师提交《四川理工学院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2。附一张大学四年成绩单(盖章)。
2、请辅导员老师认真审核、签字后于11月5日上午10:00之前将《(四川理工学院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2(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字体仿宋_GB2312;省级优秀毕业生人选填写《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字体仿宋_GB2312,登记表正面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主要事迹(不得另附纸张);登记表反面要填写学院审核意见且盖公章;电子《自信学院2018届优秀毕业生评定推荐汇总表》附件3(含省优)报送给相关材料到学工办蒋小雨老师。
3、自信学院网站公示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及等级。
公示时间:2018年11月5日——11月8日
第四条 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质量、宁缺毋滥。一经发现参评学生有弄虚作假,不诚信行为,取消评选资格。
第五条 本办法由自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学工办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