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学生团体:
根据《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川轻化〔2023〕123号)有关规定,现将2024—2025学年度优秀学生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要求及流程
在评选过程中,须严格按照《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川轻化〔2023〕123号)的规定进行评选,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并将拟评学生名单进行至少3个工作日的公示。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将直接取消该班或该生评优资格,并根据相关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本科:
二、评选项目
(一)先进集体
“先进班集体”按本学院学生班级总数的10%评定。“先进团支部”名额指标不超过本学院团支部总数的10%。其中最优秀的“先进班集体”将推荐参评“十佳班集体”,参评要求见学生手册《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符合要求的各班级和团支部都需申报。
具体流程为:由辅导员老师于9月30日12:00时在各同年级同专业(方向)中推荐一个优秀班级作为侯选班级,候选班级在辅导员的指导下于9月30日12:00前将包含班级工作、团支部工作等详细情况的纸质申报材料交学工办蒋老师,由学院组织评定。
(二)先进个人
先进个人评选标准及比例按《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四川轻化工大学关于“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先进团支部”的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1、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
(1)评选条件:“优秀学生干部”应是学院学生会副部长及以上干部,学生党支部、班委会学生干部、党员先锋队干部,学生团体主要负责人,并担任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含一学年);上一学年无考试不合格课程。
(2)评选比例:
a.每个学生班评定1人;
b.其他校级学生组织,学院团委、学生会,学生党支部按学生干部数的10%评定。
c.党员先锋队评定2人(本科生、研究生各1人)。
d.退伍军人先锋队评定1人。
(3)评定办法:各班级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由学生民主评议选出,学院学生会的“优秀学生干部”由学指导老师、学生会成员民主评议选出;“优秀学生干部”初评名单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审批。
2、校级“三好学生”的评选
(1)评选条件:“三好学生”是学校授予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的荣誉称号;符合《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第六条表彰奖励的基本条件且上一学年获得校级三等及以上奖学金;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评选为“三好学生”:上学年度内受通报批评及以上的各种违纪行为;上学年度内无故不按时归寝三次及以上者;所在寝室受学校或学院通报批评者;上学年度有无故旷课、擅自离校或擅自在学生公寓外住宿等情况者。
(2)评选比例:原则上为每个行政班1个,评选须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
(3)评定办法: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下达通知组织实施评选,评选结果须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审批。
3、校级“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
(1)评选条件:各班团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院级团属学生组织干部才可参与“优秀团干部”的评选;
(2)评选比例:校级“优秀共青团员”各团支部(含功能型团支部)评选1名;校级“优秀共青团干部”:各团支部(含功能型团支部)评选1名,院级团属学生组织按干部数的10%评定。
4、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学院团委、学生生会干事和其他社会工作的表现优秀者参与评选。评选按照《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进行,任期满一届以上(含一届),由学院组织统一评选。社团成员参评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的名额,按照《四川轻化工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评选指标一般不超过干事数的5%。
各校级学生组织,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的干事及其他社会工作中表现优秀者列入“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范围,不纳入”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范围。(注:不在班级评选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5、学院治保部部长、副部长、干事、治保委员,根据保卫处通知,由学院单列组织统一评选。
6、所有个人评优皆必须满足上一学年无考试不合格课程,三好学生必须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
7、学生社团:学生社团按照校学生会社团部通知统一开展评选工作。
研究生:
(一)评选项目
1.先进集体
先进团支部(符合条件的都申报)
2.先进个人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
(二)评选指标
1.“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指标:
1)研究生班级评选名额为 10人;
2)学生党支部优干名额每个支部 1 人,党支部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人选,需先报组工办根据平时工作情况初步审查,报送材料时一并报送研究生党支部设置表(学院党委盖章);
3)研究生会名额不超过研究生学生干部总人数的30%,报送材料时一并报送研究生会人员名单。
2.先进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指标:参照本科生评选指标。
(三)材料填写凡经公示无异议的各项候选者,须填写附件中相应的登记表,经负责初评部门签字确认。
(四)特别提示
1. 不允许出现重复评优现象。同一学年度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优秀治保干部等同于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治保干事等同于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等原则上只能获得一项荣誉,否则将直接取消该生此次所有评优资格,同时不再追补评优指标。
2. 如有学生身兼多职,可自已选择在某一评选单位参评。
3. 班级评选中应先评“三好学生”,再评“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团干部”,最后评“优秀团员”,确保评定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4. 转专业学生处理:转专业学生(未在新班级学习一学期以上的)回原班级参评。
5. 在某一评定单位进行投票评选中,原则上达到应到会人数4/5以上方可进行投票评选。
6. 经学校批准赴其他高校进行交换生学习的学生不参评。
7. 因病休学、因事休学、因教学计划外实践实习和留学等事由导致的缓考、未完成测评学年学习任务和学习时间的不参评。
8. 上学年度内受通报批评及以上的各种违纪行为不得参评先进个人;班级、团支部成员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集体,不得参评先进集体。
9. 除班级外,其他各级组织在提交电子版评优汇总名单时需同时提交上一学年学生干部、干事名单以备查。
三、工作流程
本科生:
1. 各班级、团支部分别完成附件1和附件2中“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的申报,辅导员汇总后将推荐班级的纸质材料(含支撑材料),以及附件“自信学院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简况表”纸质材料,及相应的登记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档及纸质文档于9月30日16:00前,交到A8-416学工办蒋小雨老师处。
2. 班级先进个人:将相应的登记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档(命名格式:专业班级简称+姓名+所评先进个人称号-如,自动20243小明 优秀学生干部)以辅导员为单位发送到蒋老师;纸质材料需要辅导员、指导老师签字(手写),于9月30日16:00前,交A8-416学工办蒋老师处。
3. 团委学生会学习部部长邱智森10月8日16:00以前,收集各学生党支部、团委学生会、党员先锋队、退伍军人先锋队、各协会的纸质和电子材料(登记表和汇总表)(命名格式:专业班级简称+姓名+所评先进个人称号-如,自动20243小明 优秀学生干部),电子材料发送到2354362379@qq.com;纸质材料收集地点为B9-C519;
4. 其他学生组织和“小电荷”青年志愿服务队由学校分管的部门收集相关材料。
5. 请同学们一定在规定日期内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6. 所有表格在附件中可以下载。
研究生:
1) 各团支部完成附件1和附件2中“先进团支部”的申报,辅导员汇总后按推荐要求将推荐班级的申报纸质材料(含支撑材料),以及附件“自信学院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简况表”纸质材料,相应的登记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档及纸质文档按要求于9月30日16:00前,交到A8-416学工办蒋小雨老师处。
2) 班级先进个人:将相应的登记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档(命名格式:专业班级简称+姓名+所评先进个人称号-如,自动20243小明 优秀学生干部)以辅导员为单位发送到蒋老师;纸质材料需要辅导员、指导老师签字(手签),于9月30日16:00前,交A8-416学工办蒋老师处。
3) 研究生会组织部部长(张玉超)收集研究会评优干部干事的纸质和电子材料(登记表和汇总表)(命名格式:专业班级简称+姓名+所评先进个人称号-如,自动20243小明 优秀学生干部),于9月30日16:00前,将电子材料发送到(2300575448@qq.com);纸质材料收集地点为A8-109。
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5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