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理工学院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
“五粮液奖学金”、“五粮液励志奖学金”评选暂行办法
为奖励优秀学生,激励学生奋发向上,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专项奖学金,分为五粮液奖学金和五粮液励志奖学金两类。为更好地开展此项奖学金评选,特制定以下暂行办法:
一、奖励对象
1.五粮液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留学生除外)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其中,每学年度该奖项总金额的40%,指定用于奖励五粮液白酒学院及与白酒相关的学科专业的优秀学生。
2.五粮液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留学生除外)中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须为上一学年我院建档贫困生)。其中,每学年度该奖项总金额的40%,指定用于奖励五粮液白酒学院及与白酒相关的学科专业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
二、奖励标准
对获得五粮液奖学金的学生,每生一次性发放3000元;对获得五粮液励志奖学金的学生,每生一次性发放2000元。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同时申请两个奖项,但每学年同一学生两者不重复享受。
三、评选条件
评选条件包括基本评选条件和突出评选条件,基本条件不满足者,一票否决,第4条为加分项;突出评选条件为加分项。按累计分数排名确定获奖人员。如累计分数相同,则按评定优秀学生奖学金时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见http://zxxy.suse.edu.cn/p/65/?StId=st_app_news_i_x636729034317125791)确定获奖人员。
(一)基本评选条件
1.思想积极上进,政治立场坚定,对党忠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学校,尊敬老师,团结同学。
2.品行良好,无不良嗜好;参评学年,未受纪律处分。
3.本科生、研究生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具备申请资格;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二年起才具备申请资格。
4.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在上一年度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3分,二等奖学金2分,三等奖学金1分)。
5.学生须积极参加与五粮液公司相关的活动。
(二)突出评选要求
突出表现是指学生上一学年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志愿服务、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此项须有四川理工学院院报及以上媒体报道,或获得县级以上政府表彰,并提供原始证明材料。(1分/次)
2.崇尚学术,追求卓越,在学术研究(包含白酒学术研究)上表现突出;创新创业成果突出,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均须为第一作者,分/项)
类别 | 普通论文 | 北大核心论文 | 实用新型专利 | 发明专利 | ||
受理 | 授权 | 受理 | 授权 | |||
分数 | 1 | 3 | 1 | 3 | 3 | 12 |
3.积极参加学科专业活动,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学科竞赛包括: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智能汽车竞赛、全国信息技术应用水平赛、全国大学生数模竞赛、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作品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全国航空航天模型锦标赛、全国大学生“TI杯”物联网设计竞赛、“创青春”四川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四川省机器人大赛等。(分/项)
类别 | 个人 | 团体 | ||
负责人 | 成员 | |||
国家级 | 一等奖 | 12 | 12 | 4 |
二等奖 | 10 | 10 | 3.3 | |
三等奖 | 6 | 6 | 2 | |
省级 | 一等奖 | 6 | 6 | 2 |
二等奖 | 5 | 5 | 1.7 | |
三等奖 | 3 | 3 | 1 |
注:如所获奖项无等级,则按三等奖计算。
4.在体育竞赛和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我校争得荣誉。
类别 | 个人 | 团体 成员 | ||
国家级 | 一等奖 | 10 | 3 | |
二等奖 | 6 | 2 | ||
三等奖 | 3 | 1 | ||
省级 | 一等奖 | 3 | 1 | |
二等奖 | 2 | 0.7 | ||
三等奖 | 1 | 0.3 | ||
市级 | 三等以上 | 1 | 0.3 |
5.热爱五粮液品牌,在积极传播五粮液文化等方面有突出表现。须有有效证明材料,要求及加分标准同第1条。
6.上一学年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五四先进人物”等表彰。(1分/项)
7.上述几条以外,如在其他方面有特别优秀表现者,经有关部门认定,也可作为突出表现。此项须为获得省级以上行政部门表彰。(1分/项)
四、评选与发放程序
1.学院通知评选名额、条件、程序等信息,学生本人向各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学院依据评选条件进行初评,按照评选指标确定推荐人选。初评结果须在本学院公示3天。公示后,将推荐名单报学生处。
3.学生处对各学院上报名单进行汇总并公示3天,公示后报四川理工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审定。
4.四川理工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按照审核程序完成后,资料报五粮液股份公司,并于3个工作日内反馈,无异议后开展奖学金发放工作。
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