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关于2025-2026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zxxgb发布时间:2026-09-13浏览次数:10

2023级、2024级、2025级本科学生:

一、评选对象

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表彰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的2023级、2024级、2025级本科学生。

二、奖学金的类别、标准及比例

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1000元,按学生人数的6%以内评定;

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600元,按学生人数的10%以内评定;

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300元,按学生人数的15%以内评定。

三、评选条件和程序

评选条件和程序严格按照《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川轻化〔2023123号)第五章、《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试行)》和《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指标体系2025-2026学年度》有关规定执行。

(一)评选学年(2025-2026学年)内无补考或重新学习记录,且已获得本专业该学年规定学分。

(一)评选学年(即2025-2026学年)内无补考或重新学习记录,且已获得本专业该学年规定学分。

(二)按照综合素质测评中学习素质成绩(M2)的排名评定,并满足《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试行)》第十三条规定: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在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中的应用,体现学习为主与综合发展相协调的原则。在符合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件的前提下,按以下规则执行:

获得一、二、三等奖学金的学生,其综合素质成绩排名应分别在评定单元的前10%、前25%、前45%以内。若不满足相应等级的综合素质成绩排名要求,则降至下一等级评定;因此产生的名额空缺,按排名依次递补。

原则上,同年级、同专业、同学历层次学生作为一个评选单位进行统一排名。

四、特别提醒

(一)评选学年内受到学校、学院纪律处分(含全校、全院通报批评)且仍在处分期内的学生,不得参评优秀学生奖学金。

(二)转专业学生回原班级参评优秀学生奖学金。

(三)奖学金指标分配的基数是由教务处提供的学生数据核定得出,一、二、三等奖总指标根据学生基数、各类奖学金比例得出,各年级各专业奖学金指标根据专业人数、各类奖学金比例得出(见附件1)。

(四)排名时,同等学习素质成绩下,再根据综合素质成绩评定。

(五)评定过程中若出现既定分配名额的剩余,原则上先在同年级调整。

(六)2025-2026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的经费统一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放给获奖同学。

 

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6913

附件1:自信学院2025—2026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名额分配.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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