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班级(不含大一新生):
现将2024-2025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表彰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的2022级、2023级、2024级本科学生。
二、奖学金的类别、标准:
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1000元;按学生人数的6%以内评定。
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600元;按学生人数的10%以内评定。
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300元;按学生人数的15%以内评定。
三、评选条件和程序严格按照《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川轻化[2023]123号)第五章、《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试行)》和《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指标体系2024-2025学年度》有关规定执行:
(一)评选期间(即2024-2025学年)无补考或重新学习记录,获得本专业该学年规定的学分。
(二)按照综合素质测评中学习素质成绩(M2)的排名评定,并满足《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试行)》第十三条规定: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在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中的应用体现学习为主与综合发展相协调的原则。在符合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件下,应用以下规则:获得一、二、三等优秀奖学金的学生综合素质成绩应该分别在评定单元的10%、25%、45%以内,若不满足以上条件,向下一个奖学金等级评定,依次递补,原则上对同年级、同专业、同学历层次学生作为一个评选单位进行统一排名。
四、特别提醒
(一)评选学年被学校、学院纪律处分(含全校、全院通报批评)同学不得参评优秀学生奖学金。
(二)转专业学生回原班级参评优秀学生奖学金。
(三)奖学金指标分配的基数是由教务处提供的学生数据核定得出,一、二、三等奖总指标根据学生基数、各类奖学金比例得出,各年级各专业奖学金指标根据专业人数、各类奖学金比例得出(见附件1)
(四)排名时,同等学习素质成绩下,再根据综合素质成绩评定。
(五)评定过程中若出现既定分配名额的剩余,原则上先在同年级调整。
(六)2024-2025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的经费统一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放给获奖同学。
附件1 自信学院2024—2025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名额分配.xlsx
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