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新进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教学理念,尽快适应学校教学工作,成为师德高尚、教学基本功过硬的合格教师,更好地促进我院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提升,特制定如下细则:
一、范围对象
我院新进教师。
二、时间
新进教师到校工作一年内。
三、具体要求
1、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新进教师教学能力培训班,且成绩合格。对考核不合格者,除需参加再次培训外,还将暂停授课资格;
2、若本人无相应要求,由所在系以所属专业为新进教师安排一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原则上职称为副教授以上,以一对一的形式进行指导,学院根据实际指导情况计算报酬;
3、要完整地听指导教师教授的一门课程,并参加有关的其他教学环节的教学工作,通过试讲可担任指导教师安排的某些章节的讲课工作,或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承担少量讲课工作;
4、要积极参与系、实验室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参加教学法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根据需要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等科技工作和教育教学等工作;
5、按《四川理工学院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学业导师制实施细则》的要求,接受系安排,参与导师指导工作,对学生的学习、科研等进行指导;
6、严格服从学院的统一安排,接受学院分配的临时性教学工作,完成学院布置的其他相关工作;
7、必须按照《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关于教师试讲的若干规定》之要求进行试讲,合格后才可承担教学任务;
8、每学期结束后,新进教师需对本学期的教学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指导老师给出鉴定意见,所在系进行考核,结果交学院教学办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