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重、补修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zxAdmin发布时间:2025-03-13浏览次数:10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学风建设,促进学风转变,学院特针对重修、补修管理工作制定相关实施细则,请学院各相关部门及承担重修、补修教学工作的教师遵照执行。

1、所有进入重修、补修环节的课程,无论是考试、考查课程,也无论是组班、辅导或跟班学习,均需组织课程考试。

2、教学办根据教务处每学期关于重修、补修报名的通知要求,组织学生进行重修、补修报名,并对报名数据进行审核、汇总上报学校教务处。

3、教学办根据重修、补修报名情况确定重修、补修方式,安排辅导教师或者跟班、组班学习。原则上若一门课程重修、补修人数大于等于25人则必须安排组班学习,小于25人的可以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安排跟班学习或者辅导学习。对于专升本补修课程,原则上要求组班或者是跟班学习。

4、同一门课程,学时数相同,原则上要求采取统一考试,任课教师不得单独组织考试。对于少量在非对应学期重修的毕业班学生课程,若确实无法安排统一考试的,可以由相关任课教师命题并组织考试。

5、如果是采用组班学习的方式,必须采用AB卷,且AB卷试题不能重复;如果采用辅导学习方式,可以采用一套试卷(A卷);对于跟班学习方式,若课程属于考试课程,重修、补修学生随相应教学班参加课程考核,若属于考查课程则按照辅导学习方式要求执行。

6、所有考试试卷原则上提前两周由命题教师提交教学办,并至少提前一周在教务管理系统挂考试通知。任课教师有责任通过各种方式通知学生考试时间及地点。

7、重补修考试阅卷请任课教师严格按照试卷评分标准评阅;考试结束后按照学院教学资料归档时间要求将相关教学资料交学院资料室妥善分类保管,备查。

8、重修、补修组班学习须提交的教学资料包括平时成绩登记册、考试试卷、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学生成绩、试卷分析和成绩分析;重修、补修辅导或跟班学习须提交的教学资料包括考试试卷、参考答案、学生成绩。

9、对于每学年双学期毕业班学生的重修、补修考试,请按照学校、学院规定的考试时间段组织考试并提交考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