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卷批阅总体要求
根据《四川轻化工大学考试工作管理办法》的试卷评阅条例,整套试卷应按照“严肃、认真、公正、准确”的原则,严格执行评分标准,做到要求统一、标准统一、尺度统一。整套试卷分数标识只出现正分和零分,不出现负分。
二、试卷批阅具体要求
(一)阅卷标准
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评卷,不漏判错判,确保所有统分及填写正确。
(二)签名规范
1.所有签名都必须签署全名,不得以姓氏、拼音等简写方式代替;
2.整套试卷由一个教师评阅的,只须在试卷最前面的“统分(评阅)教师”框内签名即可;
3.整套试卷由多位教师评阅的,则在每道大题前的“评阅教师”框内由相应评阅教师签名,在总分表的“统分(评阅)教师”框内由统分教师签名;
4.阅卷结束在试卷袋上签名;
5.凡是有改动的地方,必须有修改教师签名。
(三)正分制阅卷
1.记分方式采用阿拉伯数字;
2.正确的打“√”并给正分;错误的用“×”,不给分;
3.不出现“半勾”标识;
4.选择题、判断题、填空题阅卷规则:
当各小题分值相同时,可以不对每一小题单独给分;当各小题分值不同时,必须给出每个“√”的分值;最后在该题得分表填写该题正确的总得分。
5.简答题、分析题、作图题、论述题、计算题阅卷规则
(1)全对的,可在题内打一个大“√”,在该题“得分”框内写该题的满分分值;
(2)完全答错的或未答的,在题内打一个大“×”,在该题“得分”框内写“0”分;
(3)得分在满分与0分之间的,明确标识各得分点,按照步骤或得分点给正分,在本题“得分”框内写上总得分(注:如果解答有遗漏,但没有错的,则对的打“√”并给正分,在题内空白处打一个“×”表示没完成)。
(四)评卷错误订正
订正错误(分数、评阅符号等)时,在错误的批阅符号中间画一条横线,再做出正确批阅并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