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进一步做好学生资助工作,加强资助工作管理监督,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四川轻化工大学助学工作办法,结合学院实际,现将各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工作职责、产生规则通知如下:
一、各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工作职责
各班级民主评议小组成员,根据学校学院相关工作的通知,在充分调查了解事实的基础上,完成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和其他相关助学工作。同时只有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才能享受本年度国家助学政策和参评次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各班级民主评议小组人员构成
各班级辅导员担任班级民主评议小组组长。班级通过公开选举产生民主评议小组成员,若班级人数≥30人则民主评议小组成员人数≥5人,若班级人数<30人则民主评议小组成员人数≥4人。民主评议小组成员中需推选一人为副组长(建议由班委担任),成员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同时需要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的同学不得担任评议小组成员。
三、各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工作流程
各班级民主评议小组经培训后,依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的相关要求,查阅申请学生材料、走访调查、征求意见后确定班级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议名单及排序,然后向各班级辅导员老师汇报征求意见,并在班级内通过QQ或微信等平台公示,接受全班同学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各辅导员将自己所带班级的民主评议小组名单汇总至附件2。
(二)班级选举民主评议小组的过程需形成会议记录,其内容详见附件1。
(三)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名单需通过QQ或微信等平台在班级内部公示。
(四)请各位辅导员老师于2024年9月14日(周六)下午17点之前将附件2的电子档、附件1的扫描文件、民主评议小组公示截图打包发送至邮箱2718371725@qq.com。
附件1:《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民主评议小组会议记录》
附件2:《资助工作民主评议小组初选名单》
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4年9月11日
【编辑:新闻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