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按照《四川轻化工大学助学工作办法》及相关文件,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我院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建档认定工作通知如下,请各相关老师、班级和学生按通知要求开展好此项工作,以利于后续各项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其中学习费用指修读本专业学分所需要的学费和书本费、住宿费等;生活基本费用指学生衣、食、行、通信等生活所必需的基本费用。
只有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才能享受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2025-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2024-2025学年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根据学生经济困难程度,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别困难三档。
1、一般困难
一般困难是指学生及家庭尚不能完全提供其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开支。
2、困难
困难是指学生及家庭仅能小部分提供其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开支。具有下列条件之一可认定为困难学生:
A:父母一方或双方下岗(失业)的;
B:家庭成员中有两个以上正接受非义务教育的;
C:因父母离异、单亲家庭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D:家庭成员(父母除外,且家庭有明确赡养义务的)因患重大疾病需支付大额医疗费用的;
E:家庭因突发性变故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的;
F:家庭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的;
G:家庭成员(父母除外,且家庭有明确赡养义务的)残疾、年迈而劳动力弱的;
H:其他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3、特别困难
特别困难是指学生及家庭完全不能提供其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开支,每月能筹集的基本生活费用在自贡市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学生(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550元/人.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60元/人.月),可认定为特别困难学生。具有下列条件之一可认定为特别困难学生:
A: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B: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C:特困供养学生;
D:孤残学生;
E:烈士子女;
F: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G:父母重病或单亲且来自贫困及边远地区的学生。
H:学生家庭所在地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性灾祸,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I:其他无经济来源支持正常学习的学生。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
1、 学生本人申请
学生在2024年9月14日前向“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副组长提交《附件1:2024年家庭经济认定申请表》和《附件2:四川轻化工大学学生日常消费调查表》
注:
A:附件1和附件2提交的均为纸质版,打印后手动填写;
B:附件1需正反双面打印,打印时将“样表”两字删除;
C:附件1正面由学生本人如实填写,反面“班级评议栏”在班级民主评议后由班级填写,“院系意见和校级认定栏”由学院和学校填写;
D: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原则上需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建档”;
E:原建档立卡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脱贫家庭)、孤儿学生、残疾学生、民政城乡低保学生、民政特困救助学生、脱贫家庭学生、高校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原则上需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建档”;
F:请认定的同学要有诚信意识,承诺真实提供家庭困难材料,一经核实材料弄虚作假,取消当年所有资助资格和已获得的相关资助,并追回资助资金;
G:如查实学生在以前接受资助后进行高消费则取消本次建档认定资格。
2、班级评议认定
“班级民主评议小组”组长在2024年9月20日前组织“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对学生的申请材料依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根据学生日常消费行为和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认真进行评议,确定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次且排出相应的资助顺序,汇总至《附件4:自信学院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汇总表》。同时需填写《附件3: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评议小组评议记录表》,接着在班级内部进行公示(仅公示必要信息,如姓名、排序等,不公示学生家庭情况、身份证号等)。公示中学生原则上直接向班级老师或学院反映不同意见,学生及学生干部不负责接收意见。学生反映意见需要提供相应事实依据,一般不能仅提供猜测、臆想等,对有事实依据的意见和问题评议小组组长可再次组织评议再审查,也可报学院助学工作组研究决定。
班级公示无异议之后,以班级为单位在2024年9月25日前将相应的材料按下面的顺序整理好装进档案袋提交到A8—416申老师处,具体的材料如下:
A:提交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示名单中的学生申请材料的纸质版的附件1-2;
B:提交纸质版的附件3、附件4、班级评议现场照片和班级公示截图;
C:以班级为单位将附件4的电子档(命名为:年级+专业全称+班级+自信学院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汇总表)发送到邮箱2718371725@qq.com
3、学院审核
在2024年9月28日前“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助学工作组”认真审核认定与班级民主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如有异议,应在征得班级民主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
4、学院公示
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助学工作组审核通过后,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在学院官网上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助学工作组
2024年9月11日
【编辑:新闻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