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关于开展 2024届四川省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10-16浏览次数:694

各科各班级

根据《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  (川 教函〔2020〕622 号 ) 、《四川轻化工大学 “优秀毕业生”评定 办法》 (川轻化〔2020〕1 号 ) 有关规定,现将 2024 届四川省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基本条件

1.始终坚持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在政治上、思想 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志存高远、脚踏实

地,不畏艰难险阻,勇担时代使命。


3.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表现优秀, 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或表扬。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记录。

4.学习勤奋,学业优秀,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 专业排名前 15%,未出现不合格课程情况。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身心健康, 积极向上,崇尚美德,乐于奉献。

6.原则上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城乡 基层和重点领域等就业的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 可优先推荐评选;对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 获得公认和好评的毕业生,可直接推荐评选。

二、优先推荐条件

1.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城乡基层和重点领域等就业的毕业生,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2.对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公认和好评的毕业生,可直接推荐评选。 

 

三、评选对象和名额比例

评选对象:我院2024届应届毕业生。

名额:评选范围为我院2024届应届本科毕业生,评选比例不超过2024届本科毕业生总数的3%(16名)。

 

 

各专业名额分配如下: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自动化

通信工程

生物医学工程

智能科学与技术

5

3

3

2

3

 

研究生由研究生部 负责推荐评选,不计入各学院指标数。具体指标分配见附件1。

四、评选认定程序

1.学院在学院官网向全院学生公布评选名额、条件、程序等信息。

2.学生申请及要求:自查符合基本申请条件的学生本人按照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附上在加分规则范围内的相关证明材料,参见加分规则。提交材料如下:

(1) 附件1:《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省级优秀毕业生测评表》纸质版+扫描电子档;

(2) 附件2:《四川省普通高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汇总表》电子档;

(3) 成绩单(不得隐藏重补修成绩、需学术办盖章)纸质版+扫描电子档;

(4) 个人获奖的奖状、证书等支撑材料纸质版+扫描电子档(按照测评表顺序整理好相关材料);

请于2023年11月2日16:00前将纸质材料交给A8-416颜老师,电子档发送到邮箱:2221541725@qq.com ,命名规则为:专业班级+姓名+2024届省优申请材料,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不再接收申请。

3.学院组织审查审核:对提交材料真实性和加分项目的审核。

4.四川省优秀毕业生初评:符合评选第一条基本条件,第六条为加分项,按累计分数排名确定获奖人员。如累计分数相同,则按在校期间所有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如仍相同,则按在校期间所有核心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以上条件相同情况下,则参照第三条优先推荐条件评选(特别说明:国家级奖励中按等级、排名、数量综合择优推荐,国家励志奖学金为省级表彰)。学院结合加分情况同步征求班辅导员、班主任、任课老师意见,综合学生思想政治表现、日常生活言行表现、道德表现进行评定,异常情况报学院奖助工作组综合评定。

5.公示及名单评定:学院于11月3日内将初评名单在学院网页向全院师生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最终推荐人选。

6.推荐人选的材料提交:最终推评出的16名同学提交材料如下:

附件3《四川省普通高校 202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由被推荐评选人填写,注意按照附件4 填表说明要求填写,附件3(电子、纸质双面一式一份)。  

五、填写要求

提交材料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要求,不符合规范,负责人有权要求改正,重新提交,若不按要求提交可拒收。电子材料请将文件名命名为如:电气201张三 四川省普通高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汇总表;电气201张三 四川省普通高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六、加分规则:

学生大学4年期间(全部)在学业成绩、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1. 4年期间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4分/次)

2. 4年期间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志愿服务、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此项须有四川轻化工大学院报及以上媒体报道,或获得县级以上政府表彰,并提供原始证明材料。(4分/次)

3. 4年期间在崇尚学术,追求卓越,在学术研究(包含白酒学术研究)上表现突出;创新创业成果突出,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均须为第一作者或第一完成人,分/项)

类别

普通论文

北大核心论文

或外文期刊论文

实用新型专利

发明专利

受理

授权

受理

授权

分数

3

10

3

10

5

20

4. 4年期间在积极参加学科专业活动,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学科竞赛包括: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智能汽车竞赛、全国信息技术应用水平赛、全国大学生数模竞赛、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作品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全国航空航天模型锦标赛、全国大学生“TI杯”物联网设计竞赛、“创青春”四川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及四川省机器人大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分/项)

类别

个人

团体

负责人

排名第二

排名第三

其他

国家级

一等奖

12

12

7.2

3.6

1.8

二等奖

10

10

6

3

1.5

三等奖

8

8

4.8

2.4

1.2

省级

一等奖

8

8

4.8

2.4

1.2

二等奖

6

6

3.6

1.8

0.9

三等奖

4

4

2.4

1.2

0.6

校级

一等奖

4

4

2.4

1.2

0.6

二等奖

3

3

1.8

0.9

0.45

三等奖

2

2

1.2

0.6

0.3

注:同一项目只加一次分。

5. 4年期间在在体育竞赛和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我校争得荣誉。

 

类别

个人

团体成员

国家级

一等奖

10

6

二等奖

8

4.8

三等奖

6

3.6

省级

一等奖

6

3.6

二等奖

4

2.4

三等奖

2

1.2

市级

三等以上

2

1.2

6. 4年期间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五四年度人物”等表彰。(2分/项)

7.上述几条以外,如在其他方面有特别优秀表现者,经有关部门认定,也可作为突出表现。此项须为获得省级以上行政部门表彰。(2分/项)

 

七、工作要求

1.各毕业生要严格对照评选条件,按通知规定的时间、流程提交申请材料,不得弄虚作假。

2.对有违规行为的毕业生,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已评为省优毕业生的,撤销其称号,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附件:

1.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省级优秀毕业生测评表

2.四川省普通高校 2024 届优秀毕业生推荐汇总表 

3.四川省普通高校 2024 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4.省优毕业生推荐表填表说明                 

 

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3 10 16 


附件1:附件1: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省级优秀毕业生测评表.doc  (0.04M)[下载]
附件2:附件2:四川省普通高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汇总表.xlsx  (0.01M)[下载]
附件3:附件3:四川省普通高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docx  (0.08M)[下载]
附件4:附件4:省优毕业生推荐表填表说明.pdf  (0.19M)[下载]  [PDF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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