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度 优秀心理委员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9-19浏览次数:344

各班级、学生团体: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心理委员队伍建设,激发各班级心理委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更好地促进心理委员工作交流,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优秀心理委员”评选工作,现将有关评选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与名额

四川轻化工大学2020级、2021级、2022级班级心理委员;各学院心理工作部干部、干事。评选2022—2023学年优秀心理委员限两名。

二、 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2. 参评学生应满足《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相应条件,并在2022-2023学年正常考试(或考查课)中不得有未通过课程;

3.从事心理工作(包括心理委员、学院心理工作部干事或干部)至少1年;已通过全国高校心理委员平台MOOC学习认证,并取得心理委员证书优先;

4.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类心理活动(如心理讲座、心理团辅、心理素质拓展活动等);结合学院/班级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心理健康知识方面的宣传;善于观察和沟通,熟悉班级同学基本情况,能较敏锐地觉察到周围同学的变化;与辅导员保持积极有效沟通,配合学院做好学生心理工作;

5.不允许出现重复评优现象。同一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积极分子”“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原则上只能获得一项,所有参评学生申请表需由现任辅导员签字确认无重复评优的情况。若发现重复评选现象,仅保留其中一项,且不再递补。

三、评选流程和安排

1.以团委学生会心理工作部牵头,请有意向申请优秀心理委员的同学,如实填写《四川轻化工大学 2022-2023 学年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见附件 1)于9月22日17:00前,交给团委学生会心理工作部部长杨欣同学,电话:18382279472(QQ:1366478588),同时上交 2022-2023 学年成绩单、心理委员证书、心理工作记录等相关材料。

2.学院奖评工作小组查阅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依据《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川轻化〔2020〕1号)中规定的评选条件和学生工作部(处)发布的关于评选 2022-2023学年度优秀心理委员的通知进行评选,于9月25日16:00前,公示被推荐人名单。

3.获选优秀心理委员者,可申请评选全国百佳心理委员,具体评选后续会通知大家。

 

附件:1.四川轻化工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3年9月19日


附件1:附件1:四川轻化工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doc  (0.03M)[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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