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各班级: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2〕450号)精神,按照《四川轻化工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与评选实施办法》《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本科学生奖助工作管理办法》和《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大额奖励综合考评组织实施细则》相关精神和规定,现对我院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组织机构
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本科学生奖助工作组(下面简称奖助工作组),负责本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工作具体的实施。
二、国家奖学金
(一)评选对象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下同)学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名额及标准
按照学校指标划拨,学院2022年国家奖学金名额为3名,标准为8000元/人·年。详情见附件1《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2022年国家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三)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2021-2022学年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
2、学习年限
本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具备申请资格。
3、学习成绩
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均位于前10%(含10%,下同),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应一致。学生排名比例计算方法(凡涉及排名的,均用此方法)为:学生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排名范围总人数×100%。
4、评选范围
大二、大三、大四年级各一个名额。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
凡符合申请条件者,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如实填写附件2《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根据《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大额奖励综合考评组织实施细则》自行填写附件3《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2021-2022国家奖学金评选综合评分表》和附件4《自信学院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评选材料清单》,并根据附件4清单的填写顺序依次准备并提交相应的支撑材料。于2022年10月10日12:00前,将附件2、附件3、附件4和相应的支撑材料的纸质版按顺序装进档案袋中交至A8-416办公室刘老师处。同时将附件3和附件4的电子档材料打包并命名为“姓名+年级+专业+国家奖学金”发送至电子邮箱2655122201@qq.com
2、奖助工作组评选
奖助工作组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根据《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大额奖励综合考评组织实施细则》,由学院奖助工作组确定国家奖学金初评名单。
3、公示评选结果
学院对国家奖学金初评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有异议的进行审核处理,公示无异议后汇总上报学校。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
(一)评选对象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专业本科生定向培养实施学费全免政策的特殊学生,不再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名额及标准
按照学校指标划拨,学院202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为68名,标准为5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原则上按各年级各专业2021-2022学年度经济困难学生建档认定人数划分。详情见附件1 《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2022年国家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三)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7)2021-2022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8)2021-2022学年中没有补考课程。
2、学习年限
本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具备申请资格。
3、学习成绩
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原则上应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的,必须在参评学年度(2021-2022学年)获得1次及以上校级(含校级)表彰奖励。校级表彰奖励的认定,由各高校自行确定(我校认定的校级表彰奖励如下: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五四年度人物(系列)、优秀党员)。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应一致,分母为排名范围内的全体学生(含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
凡符合申请条件者,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如实填写附件5《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2019版)》。根据《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大额奖励综合考评组织实施细则》自行填写附件6《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2021-2022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综合评分表》和附件4《自信学院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评选材料清单》,并根据附件4清单的填写顺序依次准备并提交相应的支撑材料。于2022年10月11日12:00前,将附件5、附件6、附件4和相应的支撑材料的纸质版按顺序装进档案袋中交至A8-416办公室刘老师处。同时将附件6和附件4的电子档材料打包并命名为“姓名+年级+专业+国家励志奖学金”发送至相应负责人的电子邮箱。
年级 | 负责人 | 邮箱 | 联系电话 |
19级 | 董嘉俊 | 915433898@qq.com | 13882448557 |
20级 | 冯青青 | 2538946104@qq.com | 17730379324 |
21级 | 任卫宁 | r2721145698@163.com | 13550565418 |
2、奖助工作组评选
奖助工作组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根据《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大额奖励综合考评组织实施细则》,由学院奖助工作组确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初评名单。
3、公示评选结果
奖助工作组对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初评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有异议的进行审核处理,公示无异议后汇总上报学校。
四、相关说明
(一)2022年入校的新生不参加此次评选。根据大额资助不同时享有的精神,符合条件的同学可以同时申请本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但不可同时获得;
(二)转专业同学需回原学院、原班级参与评选;
(三)逾期未提交相应申请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申报、评选规则有变化,依据最新的通知执行;
(五)本通知未尽之处,由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奖助工作组负责解释。
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2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