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学生团体:
根据《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川轻化〔2020〕1 号)有关规定,现将 2021—2022学年度优秀学生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一)先进集体
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
(二)先进个人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三)评选指标
各班级、团支部评选指标按照《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执行;学生社团评选指标按照《四川轻化工大学学生社团管理
办法》执行;
各级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指标:校级学生组织按学生干部数的 20%评定;各学院校属团委、学生会,学生党支部按学生干部数的 10%评定。
各级学生组织“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指标:各校级学生组织,学院校属团委、学生会干事不纳入“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范围,可参评“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指标不超过干事数的 5%。
各级团属学生组织“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指标:校级团属学生组织按干部数的 20%评定;院级团属学生组织按干部数的 10%评定。
校学生会治保部和各学院治保部部长、副部长、干事、治保委员的评优工作由保卫处及各学院按照《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执行,其中“优秀治保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不超过评选基数的 10%,“优秀治保干事”(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不超过评选基数的 5%。
上述评选指标均以 2021-2022 学年班级、校属团委及学生组织数据为准,已毕业及今年专升本的学生不在参评范围内。
二、参评要求
参评学生应满足《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相应条件,并在 2021-2022 学年正常考试(或考查课)
中不得有未通过课程。
不允许出现重复评优现象。同一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积极分子”“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原则上只能获得一项(优秀治保干部等同于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治保干事等同于社会活动积极分子),所有参评学生申请表需由现任辅导员签字确认无重复评优
的情况。若发现重复评选现象,仅保留其中一项,且不再递补。
三、工作流程
1.各班级、学生团体经公示无异议的候选者于9月20日13:00-18:00,将相应的登记表、汇总表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交给团委学生会徐玲19881163364。需要辅导员、指导老师签字的请手写签名。
特别说明:团委学生会学习部收集:各班级、各学生党支部、团委学生会、团委学生会治保部和班级治保委员、团委学生会心理工作部和班级心理委员的纸质和电子材料,同时做好优秀团支部和优秀班集体的纸质和电子汇总。其他学生社团和小电荷志愿服务队由学校分管的部门收集。
2、请同学们一定在规定日期内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3、所有表格在附件中可以下载。
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2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