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
关于规范电瓶车、摩托车和自行车使用与停放秩序的通知
学院全体师生:
为规范电瓶车、摩托车和自行车使用与停放秩序,加强学院安全管理,根据学校《关于严禁电瓶车在校内公共区域充电、停放的公告》,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使用要求:
1、不得将车辆借与他人使用;
2、在校园内应慢速行驶,不准带人,进出大门时主动下车;
3、行驶过程中,注意避让行人和汽车;
4、停好车辆后,要锁好车辆并带走随身物品。
二、停放规范:
1、严禁将电瓶车、摩托车和自行车放入A8办公楼或学生宿舍内;
2、应将电瓶车、摩托车和自行车自觉有序摆放在楼宇外指定区域,不得随意停放。
三、违规处理:
对违规停放电瓶车、摩托车和自行车者:
1、暂扣违规车辆,暂扣期间如车辆丢失,学院不承担赔偿责任;
2、由学院给予违规者通报批评处分;
3、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受到学院通报批评者,将被取消当年所有评优及奖助资格;
4、违规停放电瓶车,且拒不改正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布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21年8月1日起施行)处理: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5、如因违规停放或私拉乱接为电瓶车充电,引发校园火灾事故的,将根据我国《刑法》、《消防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责和处罚,情况严重的依法严肃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本通知里的电瓶车是指电瓶自行车、电瓶摩托车和电瓶三轮车及其它以电池为动力的代步工具。
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1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