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毕业生:
为进一步加强和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落实对困难就业毕业生的就业帮扶,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经费使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开展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的工作,学院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选出符合条件的困难学生享受此项资助。
一、帮扶对象
2021届毕业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的六类学生(全日制学生,不含自考或成人教育类学生):
(一)、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二)、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
(三)、残疾毕业生;
(四)、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五)、获得国家助学金、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六)、就业困难毕业生。
二、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生活俭朴;
3、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重点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残疾人家庭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金,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以及就业困难毕业生。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全覆盖,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残疾人家庭毕业生优先考虑。
四、材料报送
请于 4月26日下午6:00前,提交证明材料纸质文档到A8-410,同时将附件所有电子文档、身份证正反面电子档压缩打包以“专业班级+姓名”命名发送至学院邮箱(邮箱地址:scqhgzxxy@163.com);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不再接受申报。
困难大学生就业帮扶补助-导入模板-2021-04-13 10_23_2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