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轻化工大学“优秀毕业生”评定办法》(川轻化〔2019〕141号)有关规定,现启动评选2020届四川省优秀毕业生的有关事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评选范围:自信学院2020届毕业生(2016级学生(含专升本学生))。
名额:评选范围为我院2020届本、专科毕业生,评选比例不超过2020届毕业生总数的1%(6名),其中4个名额,每个专业各1名,取各专业得分最高者;余下2个名额,在所有专业当中产生,取得分排名前2名。
二、基本条件
1.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作风正派,品行优良,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学院纪律;思想积极要求进步,崇尚科学,自觉抵制邪教;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
2. 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通报批评及以上的处分。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秀,大学四年期间各科(含体育)考试或考核科目均无不合格记录。
4. 至少获校级个人荣誉称号一次及其以上,同时获得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两次及其以上(专升本学生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次数为一次)或获得省级个人荣誉称号(例如省级三好学生)一次。
5. 通过大学生英语四级。
三、评选程序
1.学院通知评选名额、条件、程序等信息,学生本人向各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参见加分规则。
2. 获奖人员确定:符合评选第二条基本条件,第六条为加分项,按累计分数排名确定获奖人员。如累计分数相同,则按在校期间所有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如仍相同,则按在校期间所有所有核心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
3.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将:附件2《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省优毕业生登记表汇总表(四川轻化工大学)(上报省教育厅版)(模板)》(公示之后提交)、附件1《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省优毕业生登记表》、《附件三: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省级优秀毕业生测评表》、个人获奖的奖状、证书等支撑材料于2019年11月14日9:00-12.00之间交A8-104 ,谢诏伟(15283549427),谢诏伟汇总好后于2019年11月15日下午14.00前提交老师审核初选公示。过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接收申请。
4.最终推评出的6名同学会另行通知提交材料。
五、填写要求
《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省优毕业生登记表》:字体仿宋_GB2312,字体大小“小四”,登记表第一页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主要事迹(写满表格第一页)。“主要事迹”栏填写务必认真严肃,从德智体各方面对个人大学生活进行总结,严禁只列举得奖情况。
六、加分规则:
学生大学4年期间(全部)在学业成绩、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1.4年期间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4分/次)
2. 4年期间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志愿服务、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此项须有四川轻化工大学院报及以上媒体报道,或获得县级以上政府表彰,并提供原始证明材料。(4分/次)
2. 4年期间在崇尚学术,追求卓越,在学术研究(包含白酒学术研究)上表现突出;创新创业成果突出,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均须为第一作者或第一完成人,分/项)
类别 | 普通论文 | 北大核心论文 或外文期刊论文 | 实用新型专利 | 发明专利 | ||
受理 | 授权 | 受理 | 授权 | |||
分数 | 3 | 10 | 3 | 10 | 5 | 20 |
3. 4年期间在积极参加学科专业活动,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学科竞赛包括: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智能汽车竞赛、全国信息技术应用水平赛、全国大学生数模竞赛、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作品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全国航空航天模型锦标赛、全国大学生“TI杯”物联网设计竞赛、“创青春”四川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及四川省机器人大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分/项)
类别 | 个人 | 团体 | ||||
负责人 | 排名第二 | 排名第三 | 其他 | |||
国家级 | 一等奖 | 12 | 12 | 7.2 | 3.6 | 1.8 |
二等奖 | 10 | 10 | 6 | 3 | 1.5 | |
三等奖 | 8 | 8 | 4.8 | 2.4 | 1.2 | |
省级 | 一等奖 | 8 | 8 | 4.8 | 2.4 | 1.2 |
二等奖 | 6 | 6 | 3.6 | 1.8 | 0.9 | |
三等奖 | 4 | 4 | 2.4 | 1.2 | 0.6 | |
校级 | 一等奖 | 4 | 4 | 2.4 | 1.2 | 0.6 |
二等奖 | 3 | 3 | 1.8 | 0.9 | 0.45 | |
三等奖 | 2 | 2 | 1.2 | 0.6 | 0.3 |
注:同一项目只加一次分。
4. 4年期间在在体育竞赛和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我校争得荣誉。
类别 | 个人 | 团体成员 | ||
国家级 | 一等奖 | 10 | 6 | |
二等奖 | 8 | 4.8 | ||
三等奖 | 6 | 3.6 | ||
省级 | 一等奖 | 6 | 3.6 | |
二等奖 | 4 | 2.4 | ||
三等奖 | 2 | 1.2 | ||
市级 | 三等以上 | 2 | 1.2 |
6. 4年期间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五四先进人物”等表彰。(2分/项)
7.上述几条以外,如在其他方面有特别优秀表现者,经有关部门认定,也可作为突出表现。此项须为获得省级以上行政部门表彰。(2分/项)
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9年11月13日
附件二 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省优毕业生登记表汇总表(四川轻化工大学)(上报省教育厅版)(模板).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