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
关于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的通知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通知要求,现对我院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推荐和材料报送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对象
(一)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表现优异的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2018-2019学年我院共计4个名额。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即2018-2019学年度,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18-2019学年我院共计78个名额(各专业年级分配名额见附件1)。
二、申请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1.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申请人必须符合《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具体应满足以下条件:
(1)学习年限。
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含第2年)以上。
(2)成绩要求。
①学习成绩(以评奖学金公示的绩点为准)排名位于年级前10%,绩点成绩为M,M*22.25=M2。
②符合上述条件的同学递交综合考评支撑材料,完成综合考评,此项成绩为D。
③各年级M2+D成绩排名第一者直接胜出,各年级M2+D成绩排名第二的M2+D成绩最高者胜出。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申请人必须符合《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具体应满足以下条件:
1.学习年限。按照国家奖学金“学习年限”规定执行。
2.学习成绩。
①学习成绩排名(以评奖学金公示的绩点为准)原则上应在本专业年级内位于前10%,学习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的,必须在参评学年度(2018-2019学年)获得1次及以上校级表彰奖励。我校认定的校级表彰奖励如下: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五四年度人物、优秀党员。此项成绩计算方法同国家奖学金,得到M2。
②符合上述条件的同学递交综合考评支撑材料,完成综合考评,此项成绩为D。
③对M2+D成绩进行排名,按照各专业年级评奖名额指标确定获奖人员。
三、材料申报
1. 学习成绩
各专业年级成绩请见附件5,绩点作为M。此项不需提交纸质材料。
2.综合考评材料
① 国家奖学金:根据附件2《自信学院综合考评组织实施方案》及附件3《自信学院综合考评工作解释说明》,准备综合考评支撑材料,并填写附件4《自信学院综合考评学生用表》,于9月26日前交到A8-411杨老师处。逾期不再受理。
② 国家励志奖学金:根据附件2《自信学院综合考评组织实施方案》及附件3《自信学院综合考评工作解释说明》同时参看更新的《自信学院综合考评工作解释说明》,准备综合考评支撑材料,并填写附件4《自信学院综合考评学生用表》,交各班生活委员收集。各班生活委员于9月26日前交给各专业年级负责人(见附件1)。逾期不再受理。
提示:
1.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兼得,但可以同时申报,如均有资格获奖,则国家奖学金优先。
2.转专业的同学要到上一学年所在专业评选范围申请。本通知及申请办法仅适用于上学年自信学院学生。
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奖助工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