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2020学年贫困生建档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9-13浏览次数:1802

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

关于2019-2020学年贫困生建档工作的通知

 

按照《四川轻化工大学助学工作办法》及相关文件,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我院2019-2020学年度经济困难学生的建档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可以申请建档(往年已经建档的贫困生今年如需建档,须重新申请),申请建档学生须如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中的相关内容,并对其真实性做出承诺,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在困难认定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学校将取消学生的认定资格和已获得的相关资助,并追回资助资金,且将对本人的征信造成不良影响,并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二、   工作流程

1、个人申请

学生在2019920日前向各班评议小组负责人提交附件1(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的第一、二页(申请人只填写第一页)、附件2(即《学生日常消费调查表》)纸质申请材料。

2、班级民主评议

各班在9月17日前组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民主评议小组,评议小组一般不少于班级总数的10%,由辅导员(评议小组组长)、班长、团支书、生活委员、两名贫困生、两名普通学生,其中至少有一名女生。民主评议小组选出一名负责人,负责人将评议小组名单报辅导员,并在班级公示。

评议小组在9月25日之前完成本班的贫困生建档评议工作。根据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如实填写附件1(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的第二页,并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名单及其困难档次,并将本班民主评议的情况汇总填写附件3即《自信学院贫困生建档评议小组评议记录表》。将本班的建档名单及困难档次在班级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填报附近4即《自信学院2019年贫困生建档汇总表》,在9月30日前将本班的贫困生建档汇总表电子表格发至各班辅导员处,并且同时上交附件1、附件2、附件3纸质材料和评议小组评议现场照片的电子档和纸质档。

3、学院审核。学院助学工作组认真审核认定班级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如有异议,应在征得班级民主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

4、公示及异议处理。学院助学工作组审核通过后,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实名向学院助学工作组反映。

5、上报审批。学院汇总班级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困难档次,按照学校要求,上报学生处。

6、建立档案。学院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7、网上申请。建档贫困生在四川省资助中心系统完成网上申请。

三、困难档次及参考原则

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档次分为:特殊困难、困难、一般困难三个档次。

特别困难是指学生及家庭完全不能提供其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开支,每月能筹集的基本生活费用在自贡市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学生。“特别困难”的学生应符合困难学生条件并有下列情况之一:孤儿、烈士子女、优抚低保家庭子女;父母重病或单亲且来自贫困及边远地区的学生;学生家庭所在地区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性灾祸,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其它无经济来源支持正常学习的学生。

一般困难是指学生及家庭尚不能完全提供其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开支。困难是指学生及家庭仅能小部分提供其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开支。

“一般困难”和“困难”的学生应结合以下情况认定:

父母一方或双方下岗(失业)的;家庭成员中有两个以上正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需支付大额医疗费用的;家庭因突发性变故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的;家庭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的;父母离异导致家庭收入明显下降的;其它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特别提示:在生源地已经是建档立卡家庭的学生必须认定为贫困生。困难等级根据班级民主评议确定。

四、其他事项

1、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坚持客观、公正和民主的原则。

2、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认定一次。

3、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贫困生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4、杜绝“贫困演讲”或“选贫困生”等现象发生。

    5、附件1个人承诺部分,承诺内容需本人手工填写“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写资料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本通知解释权归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助学工作组,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助学工作组

自信学院2019-2020学年贫困生建档通知.docx

2019年自信学院贫困生建档附件表格.zip

2019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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