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
关于毕业实习及毕业设计期间的请假制度及规定
为保证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时间和质量,毕业班学生在毕业实习及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均必须认真完成各个教学环节。凡因特殊原因需要请假的学生,必须遵守如下请假制度及规定,并办理相关手续。
一、 请假制度
1、毕业实习及毕业设计期间,毕业班学生原则上不得请假。
2、因特殊原因需要请假的学生,必须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同意后方可离校。
3、未经批准擅自离校者,一律按旷课处理,并视情节轻重,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并记入学生档案。
二、 短期请假
1、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可申请办理短期请假手续:
(1)寻找就业单位、参加人才招聘会或者去就业单位面试、签订就业协议等;
(2)请假办理校外分散实习或者校外毕业设计(论文)手续者。
2、申请短期请假的学生必须填写《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毕业生请假申请表》,请事假在三天以内,由毕业设计指导老师和辅导员(班主任)批准;三天及三天以上,由毕业设计指导老师和辅导员(班主任)批准后,报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审批。学生请假手续经批准后送学生工作办公室存档备案方可离校;
3、请假学生必须按时返校,返校后到毕业设计指导老师和辅导员(班主任)处报到,并到学工办销假,否则按旷课处理;
三、其它请假
在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如遇病事假或其它原因需要请假的,按学校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四、所有请假学生必须在返校当日办理销假手续,否则一律做旷课处理。
五、以上制度及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
附件2.
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
二O一八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