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级辅导员老师们:
根据川教函[2017]436号文件要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优先纳入国家助学金享受范围。经系统比对,自信学院建档立卡学生有2人(名单见附件已通知辅导员)未在今年评选的国家助学金名单里面,省外建档立卡未在国家助金评选名单里的学生需向学院报送材料。
材料报送要求:
1.省内建档立卡学生未评选国助的同学于2017年11月17日上午11:00之前提供纸质材料到学工办419田老师处。若是因为学生自愿放弃国助,请提供学生自愿放弃证明(加盖学生本人手印),由学院提供学生明细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报学生处。
2.由于学校系统无法查询省外建档立卡学生信息,请辅导员老师通知省外建档立卡的学生自行提供建档立卡户证明材料(2017年当地县级及以上扶贫办盖章)于2017年11月17日上午11:00之前提供纸质材料到学工办419田老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