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关于做好 2016-2017学年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9-26浏览次数:1076

各辅导员和班级: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通知要求,现对我院2016-2017学年国家奖助学金评选推荐和材料报送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对象

(一)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表现优异的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但2017年专升本除外)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但2017年专升本除外)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申请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1.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申请人必须符合《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具体应满足以下条件:

(1)学习年限。

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含第2年)以上。

(2)学习成绩。申请人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如下:

①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均位于前10%(含10%,下同),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②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均位于前30% (含30%,下同)的,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特别优秀”解释详见附件1)。

3思想道德素质达到80分及以上,身心素质达到80分及以上。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申请人必须符合《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具体应满足以下条件:

1.学习年限。按照国家奖学金“学习年限”规定执行。

2.学习成绩。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原则上应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的,必须在参评学年度(2016-2017学年)获得1次及以上校级表彰奖励。校级表彰奖励的认定,由各高校自行确定(我校认定的校级表彰奖励如下: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五四年度人物)。

3.思想道德素质达到80分及以上,身心素质达到80分及以上。

三、评审办法和程序

2017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将采用网络系统申报与纸质申报并行的方式进行。本专科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网络申报、审核流程如下:学生在线申请,班级(辅导员)在线审核、学院审核上报学校,学校在线审核、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将申请表格打印、签字、盖章后上报。

(一)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的测评,在满足申请条件的基础上,根据2016-2017学年大学生综合素质中“专业理论素质”和“发展性素质”的测评总分进行排名产生。

申报程序:国家奖学金申请人,须按规定向学院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0版)》(见附件2)。学院评审小组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等额确定本学院拟推荐学生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国家奖助金评审机构。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测评,在满足申请条件基础上,根据2016-2017学年大学生综合素质中“专业理论素质”(M2)和“发展性素质”(D)的测评总分进行排名产生。

申报程序:申请人认真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1版)》(见附件3)报辅导员。辅导员根据分配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及申报人综合素质测评结果评审确定拟奖助对象名单报学院,学院审核公示后报学校。

四、材料报送

(一)填报要求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报要求详见《填写说明》附件4。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要求参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报要求进行,所有表格中的“基本情况”、“家庭经济情况”、“在校期间获奖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

注意:请各专业辅导员和班主任老师,按实际情况统一填写,避免出现,同一专业间存在误差。

(二)报送时间及要求

1、各辅导员老师必须在2017年9月28日上午10:00以前将《2016-2017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见附件5)、《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报自信学院学工办田甜老师处,逾期不再受理。

2、各辅导员老师必须在2017年10月9日下午4:00以前将《2016-2017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6)、《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纸质文档全部一式二份,同时通过OA报送一份电子文档)交到学工办田甜老师处,逾期不再受理。

(三)公示时间2017年9月29日—10月11日(5个工作日)

五、指标分配

学校下达给自信学院的国家奖学指标为3名,故国家奖学金不再下达给专业,由学生直接向学院写申请,学院根据测评办法统一测评。

国家励志奖学金指标78名,按照年级专业进行指标下达,具体标如下:

专业班级

辅导员

励志名额

2014级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宋磊

13

2014级自动化

蒋小雨

8

2014级通信工程

黄秋霞

5

2014级生物医学工程

宋磊

2

2015级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李燕

6

2015级自动化

蒋小雨

9

2015级通信工程1-2班

钟姮

4

2015级通信工程3-4班

黄秋霞

4

2015级生物医学工程

李燕

2

2016级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李燕

6

2016级自动化

钟姮

9

2016级通信工程

黄秋霞

7

2016级生物医学工程

钟姮

3

 

                                  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9月26日

 

附件1_本专科生“特别优秀”解释.docx

附件3_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1年版).doc

附件2_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0年版).doc

附件4《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docx

附件6_2016-2017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xls

附件5_2016-2017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xls

 

 

附件1: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关于做好 2016-2017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0.02M)[下载]
附件2:附件5_2016-2017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xls  (0.02M)[下载]
附件3:附件6_2016-2017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xls  (0.02M)[下载]
附件4:附件4《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docx  (0.01M)[下载]
附件5:附件2_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0年版).doc  (0.04M)[下载]
附件6:附件3_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1年版).doc  (0.05M)[下载]
附件7:附件1_本专科生“特别优秀”解释.docx  (0.01M)[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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