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辅导员、各班级:
为加强和鼓励我院学生创先争优,规范学生获奖评优和参与各种社会活动等素质成果档案的管理,准确掌握我院学生发展性素质成果情况,根据《四川理工学院学生手册》相关要求和我院实际情况,制定了《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素质成果登记管理制度(试行)》,学院研究决定对全院学生(2017年专升本及2017级新生除外)的素质成果进行登记,现将具体实施流程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
(一)先进个人评优登记范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先进个人予以登记:
1.参与我校认可的学生社团工作或活动,被评为优秀的组织或个人。
2.参与学院及以上单位开展的各项工作或组织的各类活动,表现突被评为优秀的组织或个人。
3.参与校外合法机构的工作或组织的合法活动,被评为优秀的组织或个人。
4.代表学院、学校在参与各级文化、体育、科技、卫生、社会等活动中,表现突出被评为优秀的组织或个人。
(二)参与活动及其获奖登记范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获奖情况予以登记:
1.参加学院、学校及依法成立的学生社团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及其获得的集体或个人奖励。
2.参加各级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活动及获得的集体或个人奖励。
3.参加各种合法机构组织开展的活动及获得的集体或个人奖励。
(三)学生科技成果登记范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学生科技成果予以登记:
1.经立项并结题的各级学生科研训练课题。
2.公开发表科技论文的成果所有人。
3.学生科技成果申请的专利、成果等。
(四)拓展技能登记范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学生予以登记:
1.外语能力,四级、六级分数大于等于520分
2.计算机能力,通过三级及以上
3.专业能力,其他能力认证加分
(五)第二课堂登记范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学生予以登记:
1.利用课余时间修读双学位
2.利用课余时间修读学校校公选课
二、级别认定
1.国家级:国家职能部门或全国性专业学会等机构组织开展的面向全国大学生的各种活动。
2.省级:省级职能部门或省级学会等机构组织的面向全省大学生的各种活动。
3.市级:市级职能部门或市级学会等机构组织的面向全市大学生的各种活动。
4.校级:学校或学校职能部门面向全校大学生组织开展的各种活动。
5.院级:学院或以学院名义面向全院大学生组织的各种活动。
三、登记流程
1.学生本人准备学生发展性素质成果复印件(特别注明:国家级、省级、市级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校级及以下提供复印件即可)或证明材料(若为团体性奖状,每人需准备一张复印件并在上面注明姓名),将个人证明材料准备好后,用回形针夹在一起上交到班级负责人(班级团支部支书),班级负责人统一填写《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发展性素质成果数据库》。
2.班级负责人于9月15日中午12:00之前,将收集的班级学生发展性素质成果材料以及《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发展性素质成果数据库》(见附件)(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交由辅导员签字审核,学生会学习部负责人在辅导员处收取各文档并办理登记,不单独接受学生个人办理登记手续。
3.学院于9月24日之前将学生发展性成果信息记入《学生发展性素质成果数据库》(见附件),并将此作为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校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等的重要依据。
4. 未按要求和规定时间登记的素质成果,学院将不予认可,不得记入学院组织开展的各种评优评奖和综合素质测评。
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7年9月8日
附件: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发展性素质成果数据库.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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