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信学院同学们:
为了顺利完成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现通知有关事项如下: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请将“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的上半联于2017年9月4日之前交到学工办(实验一楼419)田老师处,并认真填写“生源地助学贷款材料登记表”。
2、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请将 “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合同确认函” 中的上半联(学校留存)于2017年9月4日之前到学工办(实验一楼419)田老师处,并认真填写“生源地助学贷款材料登记表”。
逾期同学请自行负责,田老师咨询电话:61619。
自信学院学工办
201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