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2026届(宜宾校区)高校毕业生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通知

发布者:zxxgb发布时间:2025-07-04浏览次数:10

2026届毕业生们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6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根据宜宾市三江新区社会事业局《关于组织申报2026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的函》要求,结合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1.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

2.残疾毕业生;

3.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4.零就业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

5.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

6.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按每人1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同时符合上述多项条件的,按其中一项认定,不重复发放补贴。曾申领过一次性求职补贴(原“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进入下一阶段学习并再次毕业的,不再发放补贴专升本毕业生在专科毕业时已获得求职补贴、研究生在本科及任何一个学制阶段获得求职补贴的不在申请范围)

三、申报材料

1.《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3.申请人已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开户行名称,具体至支行;

4.申请类型相应的证明材料;

、学生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申请城乡居民低保家庭求职补贴

1.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2.毕业生本人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低保证明材料含有效期内的低保证

注:

1证明材料需注明低保最低生活保障字样,并注明政策认定有效期或年审信息,不得以模糊化用语代替

2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明载明人员中应包含申报毕业生本人,申报毕业生不属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明材料的载明人员,但与证明材料载明人员在同一户籍且具有直系亲属关系,需额外提供户籍证明。不在同一户籍但与证明材料载明人员存在直系亲属关系的由申报毕业生本人出具书面承诺。

3低保证明载明人员非申报直系亲属但对其存在法定抚养义务的可由申报本人出具书面说明。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

4.本人社保银行卡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开户行名称,具体至支行

5.以上材料均一式一份装订。

(二)申请残疾毕业生求职补贴

1、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2、由申报毕业生本人提供本人的第三代残疾证信息页面复印件或《残疾证》或《残疾军人证》复印件含首页、照片页及残疾等级页),未持有残疾证的需提供县级及县级以上残联出具的学生本人《残疾证明》。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

4、本人社保银行卡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开户行名称,具体至支行。

5、以上材料均一式一份装订。

(三)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求职补贴

1.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2.毕业生本人本学历在读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或贷款银行、生源地资助管理中心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合同要有完整的信息页面页面需载明贷款时间、贷款人、获批时间签章等主要信息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

4、本人社保银行卡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开户行名称,具体至支行

5、以上材料均一式一份装订。

)申请零就业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

1、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2、由所在县市、区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证明需包含毕业生本人姓名、身份证号、零就业家庭情况、毕业生本人和户主的关系),或加盖公章的在人社相关业务系统查询到的零就业家庭基本信息打印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社保银行卡复印件复印件上注明开户行名称,具体至支行)

4、以上材料均一式一份装订。

(五)申请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

1、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2、由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乡村振兴)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信息系统中查询到的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基本信息打印(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县(市、区)级及以上农业农村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章,同时提供监测帮扶对象家庭与毕业生本人关系证明。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

4、本人社保银行卡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开户行名称,具体至支行。

5、以上材料均一式一份装订。

(六)申请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1、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2、由申报毕业生本人提供本人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提供生源地或户籍地街道(镇)以上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社会(民政)事务部门出具的申报学生本人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明,证明材料需注明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认定有效期或出具证明时当前认定状态,以上信息须处于本学历就读期间。

3、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

4、本人社保银行卡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开户行名称,具体至支行。

5、以上材料均一式一份装订。

五、报送要求

《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报明细表》(见附件1)电子文档和《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见附件2)纸质版及学生提供的申报材料(一式一份)以辅导员为单位于2025年9月1日前提交给学工办熊彬霖老师处。






附件1.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报明细表.xlsx

附件2.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个人提交).docx




                                                          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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