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加强教学基层组织建设,规范各系的教学工作和管理,促进我院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的提高,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条例。
(二)各系是开展教学科研管理的基层组织,是开展师资队伍建设、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践教学条件建设、教风建设、学风建设等教学基本建设的载体,是学院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保证。
(三)各系以学科专业建设为中心,以教学、科研为主要内容开展各项活动。
二、系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学院和本系发展规划,制订系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制订教学工作学期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本系负责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制订本系负责专业的培养方案,组织编写课程教学规范。
(三)完成系承担的课程及其它环节的教学任务,并对完成质量进行考核。
(四)负责本系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监控,组织本教研室教学的检查工作,加强教风、考风建设。
(五)开展教学研究、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及其他学术活动, 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
(六)负责落实青年教师导师制度,以示范课和课堂教学观摩为基础,建立和完善同行评价制度。
(七)组织本系教师进行课程建设,负责校级精品课程、院级重点课程的推荐工作和协助主讲教师开展各类课程建设工作。
(八)根据学校、学院实验室建设规划和要求,制订本系实验室建设的规划,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本系教材征订计划的汇总和上报,组织本系教师编写教材、讲义,开展教材建设工作。
(十)负责本系教学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建档工作,并按照学校和学院要求上报相关教学资料和数据。
(十一)开展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师资的培养提高及提出补充、调整的建议。
三、系主任的教学管理职责
(一)主持本系工作,负责拟订本系教学与科研工作的规划和学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
(二)组织本系全体教师进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
(三)负责教师授课资格审查的相关工作,组织落实教师教学任务安排。
(四)负责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规范的修订工作。
(五)检查教师教学日历、备课、课堂教学、辅导答疑、作业批改、平时成绩记载及教学纪律执行情况,并按时收集相关材料。
(六)负责本系承担课程的考试出题、审题、阅卷、成绩分析、试卷分析和试卷保存及建档工作。
(七)制订教学研究计划,并于开学第二周报学院教学办公室存档,组织教师定期开展教学观摩,教学评价及教学经验交流等教研活动,。
(八)组织、协调教师申报教改、教材和科研等项目。
(九)抓好本系的课程建设、专业建设工作,协助主讲教师开展精品课程、重点课程申报和建设工作。
(十)安排本系人员的培训、进修等工作,搞好本系教师队伍建设。
(十一)协调学院开展其他方面的教学、教学管理工作。
四、系活动制度
(一)每学期的第1—2周,各系应讨论研究和制定出本学期开展教研活动的计划。教研活动计划应在第3周报送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
(二)各系一般每两至三周安排一次教研活动,每学期每个系的活动不得少于6次。活动应当按照学校和学院的要求,建立完整的记录。
(三)各系应根据教务处和学院通知时间,及时分配落实下一学期教师的教学任务。
(四)教研活动按学院有关规定进行考勤,教师必须按时参加,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应事先向相应系主任请假。
(五)每学期期中和期末,系要对本学期的教研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并写出工作总结交教学工作办公室。